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能职责
工作职能
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是负责学校事业规划、“双一流”建设、学科建设、发展评价、综合改革和政策研究的职能部门。负责实施学校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双一流”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学科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教学科研单位发展评价考核工作,负责高等教育政策研究与决策参谋等。
工作职责
1.负责研究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总体思路和决策咨询。
2.负责组织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的论证编制、组织实施、监督评估等工作。
3.负责组织学校“双一流”建设的论证编制、组织实施、动态监测、资源配置、周期总结等工作,负责“双一流”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4.负责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的立项、评估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5.负责统筹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工作,负责学科建设规划、考核评估、日常管理、战略研究等工作,负责学校学科建设委员会日常工作。
6.负责学科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验收等工作及其专项经费管理工作。
7.负责学科水平评估、学科带头人遴选与考核工作,负责学位授权点规划建设、合格评估、专项核验、动态调整、申报审核等工作。
8.负责统筹学科建设资源、团队建设和学科专业平台专项统筹经费的计划管理等工作。
9.负责统筹推进教育评价等综合改革工作,组织论证学校教学科研单位设置和调整及职能职责制定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工作机制和治理体系。
10.负责学校发展评价工作,牵头制定各教学科研单位岗位目标任务关键指标及目标任务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等工作。
11.负责研究高等教育政策理论,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决策参谋等服务。
12.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