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法律服务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1-11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以法治思维解决学校事业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高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师生员工工作和学习中遇到的法律困惑和问题,学校决定开展“法律服务日”活动,邀请专业律师为师生员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为保证咨询服务效果,切实解决师生员工在工作和学习中遇到的法律难题,“法律服务日”每期将针对不同群体围绕特定主题提供咨询服务。本学期第一场“法律服务日”将帮助教职工更好地处理关于以学校为主体对外签订合同的相关法律事务,为洽谈订立合同、协调解决合同纠纷提供法律建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咨询时间

202011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每位教职工的咨询时间为20分钟。

二、咨询地点

综合办公楼1029

三、法律顾问

黑龙江林大人文律师事务所  郭瑞琨律师

四、咨询内容

以学校为主体对外签订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

五、预约方式

“法律服务日”采取预约制,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并填写相关信息,预约成功后,会有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并告知具体咨询时间。


六、注意事项

1.教职工预约法律咨询服务需提前在网上预约登记并审核通过,法律顾问不接受教职工单独联系的咨询服务。

2.法律顾问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中依法为咨询者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对工作中接触和了解到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不宜公开的情况或个人隐私等,负有保密义务。



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办公室

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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