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办公室考勤及请假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18-11-01 点击数:

               总  则

为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严肃组织纪律,切实加强部门工作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部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考勤制度

第一条 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第二条 上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自离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三条 执行外出报告制度,因公外出,须告知单位负责人。因私不能准时上班,须提前向分管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请假。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先审批、后离岗。

第四条 按时参加学校或所在单位安排的会议及集体活动,实行统一签到考勤,因故无法参加者,需提前向单位负责人请假。

第五条 安排综合岗位负责人作考勤员,配合人事与专家工作处做好日常考勤登记和统计工作。

第二章 请假制度

第六条 请假相关事宜严格按照《东北林业大学教职工请假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章 情况说明

第七条 职工因接送入托、入学孩子出现的早退时,将视情况予以照顾。

第八条 职工因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到导致迟到时,将视情况予以照顾。

第九条 本办法如与上级现行文件不符,以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为准。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东北林业大学教职工请假管理办法》等学校文件和规章制度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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